Wednesday, July 22, 2009

黑夜与黑暗

上个星期到现在,从世界到我国正发生两件“黑色”事件,一大一小。首先,将提出李思敬博士在创世记的第一章(创1:1-5)记载有关这两件黑色事件的隐喻,那就是黑夜与黑暗,这也是创世的第一天;关键经文在于第五节:“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李博士如此解释:“其实,我们要知道在原文(希伯来文)中(暗)与(夜)的两个字是属于不同的意思,而且,(称暗)也其实是一个问号,意即:那黑暗呢?所以,我大概可以猜想神是在讽刺着这个“黑暗”;因为这(暗)有着邪恶、恶势力、妖魔、鬼怪、仇敌之意。然后,夜是大自然的一个体现:黑夜,它是能够给予人们能够安详、平安和休息等等的好处。

那么,这两件大小的黑色事件就是全世界的日蚀与我国一个名叫明福的死亡事件。前者是大的,因为其影响力给予全世界人民的注目,后者是小的,因为其影响力只是给予一个国家人民的注目。然而,前者只是一个大自然的“黑夜”(当出现全日蚀那刻),但后者却是一个非自然的“黑暗”(不部分人民认为怀疑是他杀)。相比之下,对于我国人民来说,这两件黑色事件的大小正好是相反;日蚀的黑夜是小事,命案的黑暗才是大事。

然而,神必会讽刺甚至咒诅在此黑暗事件背后的非人黑暗势力者(因为他们都是妖魔鬼怪,连畜生都不如的非人),因神藉经上所记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我们人民相信明福不会白死并明福的家人将会得到极大的安慰,因为我国人民都会与上帝站在公义的道路上,高喊又如经上(诗1:1-5)的第一节所记:“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傲慢人的座位。”最后的一个结论是:这人有福了(诗1:1),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No comments: